1999年下半年,国家统计局联合对全国非涉外社会旅馆业(以下简称“社会旅馆”)进行了一
次抽样调查。根据对国家旅游局全面统计的旅游涉外宾馆、饭店(以
下简称“涉外饭店”)和这次抽样调查取得的社会旅馆及推算的个体
旅馆资料的汇总分析,我国旅馆业总量供过于求,经营效益差,急需
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一、旅馆业的总体规模及特点
截止到1998年末我国共有旅馆业单位23.58万户,固定资产原
价4917亿元,客房总数526.87万间,床位1232.54 万张,年接待
旅客住宿能力约45亿人日,1998年全年实际接待旅客住宿约10亿
人次,年末固定从业人员(不包括临时雇用人员)427.53万人,年
营业收入1719亿元(见表一)。
其中,旅馆业企业(涉外饭店与社会旅馆合计,下同)与1992
年首次第三产业普查资料相比,虽然单位数量由1992年的64202户
增加到1998年的78713户,仅增加了22.6%,年平均增长3.5%,
但固定资产原价总量比1992年增加了6倍;年平均增长 38.5%,从
业人员增加了1.2倍,年平均增长14.2%,营业收入增加了3.8倍,
年平均增长30%。综合来看,旅馆业是第三产业各个行业中发展速
度较快且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的行业(见表二)。
从1992年到1998年,我国旅馆业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㈠规模、挡次逐渐提高,但仍是以小旅馆为基础的“金字塔”形
结构。
⒈涉外饭店从2354户增加到5782户,增加了近1.5倍,年均增
长16.2%,固定资产原价从450.2亿元上升到2105.3亿元,增加了
3.7倍,年均增长29.3%。其中,星级饭店从1028户增加到3248户,
增加了2倍多,年均增长21.1%,固定资产原价从305亿元上升到
1416亿元,增加了3.6倍,年均增长29.2%。三星级以上饭店则增
加了2.6倍,年均增长23.6%,固定资产原价从241.8亿元上升到
1134.6亿元,增加了3.7倍,年均增长29.4%。星级饭店占涉外饭
店的比重由43.7%上升到56.2%。
涉外饭店中客房总数在100间以上的企业由1275户增加到2625
户,增加了1.1倍。固定资产原价由395.2亿元上升到1699.7亿元,
增长了3.3倍,年均增长27.5%。
⒉社会旅馆人均固定资产原价由3.67万元上升到8.75万元,增
长了1.4倍。1998年100张床位以上的旅馆占总数的29.8%,床位
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占39.8%,均比1992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⒊小型旅馆占旅馆业企业三分之二。以涉外饭店和社会旅馆为总
体,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小型旅馆占总数的67.5%,床位价格在50
元以下的占63.1%,人均固定资产原价在5万元以下的占62%。从
总体上看,我国旅馆业仍是以小旅馆为基础的“金字塔”式结构,这
也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所决定的(见表三)。
㈡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截止到1998年末,我国的旅馆业呈现出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
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在旅馆业企业中,以固定资产原价计
算,公有制经济占总量的67.5%,其中:国有经济53.4%,集体经
济14%;外资经济占总量的18.9%;股份合作、有限责任、私营、
股份有限等其他所有制经济占13.6%(见表四)。
但涉外饭店与社会旅馆的经济结构差别较大。涉外饭店中,虽然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仍为主要经济成份,占55.2%,但外资经济所
占比重也较高,已达32.3%;社会旅馆中,外资经济的比例相对涉
外饭店的比例较小,仅为7.6%。
㈢地方经济、交通状况和旅游事业的发达程度是旅馆业发展的决
定性因素。
从旅馆业的地域分布综合指数可以看出,旅馆业的发达与否,当
地经济和交通的发达程度、旅游景点的分布、人文地理状况等是决定
因素。分地区以客房出租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占用固定资产
几项指标分别打分计算的旅馆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排名(见表五)中,
排在前十位的有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福建、辽宁、云南、广西、
江苏、新疆等地区,这些地区或者是经济比较发达,或者交通及旅游
业比较发达,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涉外饭店经济效益综合排名前五位
的是上海、北京、陕西、浙江、广东。这些地区旅馆企业的数量并不
惊人,但接待能力较大,涉外饭店和大型社会旅馆所占比重大,社会
小旅馆和个体旅馆相对较少,旅馆业整体水平较高。也有些地区经济、
交通不够发达,但随着近年旅游业的加速发展,旅馆业在单位数量上
形成了一定规模,但从结构来看,挡次高、规模大的宾馆饭店数量少,
个体旅馆占的份额较大,接待能力、接待水平较低,这种分散经营的
结果,使当地旅馆业整体实力不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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