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观潮□陈墨
自从本月初9家彩电企业宣布联合应诉欧盟反倾销指控以来,关于“反倾销”的报道和评论就时常在各种媒体的显著位置出现,在众多词汇和概念中,“反倾销”这三个字也渐渐地“浮出海面”并越来越多地在各种地方出现。
一看报道,人们才知道原来反倾销是如此不能小视:
由于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地区对我们的反倾销指控,中国出口欧盟的彩电由1993年前的100多万台一直降至去年的不到3万台;中国出口欧盟的自行车由1991年的200多万辆一直到目前基本被逐出欧盟市场;中国的节能灯出口欧盟总额最近一下子锐减60%;中国出口美国市场的浓缩苹果汁有可能被增收51.74%的反倾销税;中国出口美国的钢铁产品也很有可能被课以重税……
据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产品已受到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近400起反倾销指控,位居全球之首,遭受反倾销指控的产品涉及钢铁金属制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可以说,这种损失让每一个身在其中的中国企业和每一个关注中国经济发展的人都感到说不出的痛心。
也因此,我在媒体报道和人们日常谈论中时不时地能隐隐感受到一些情绪化的东西,有篇报道也可以由反面证明这种情绪的存在,这篇报道说,有关专家指出,面对反倾销,中国的企业既不能有畏难情绪,也不能动辄把正常的商业问题政治化。
比情绪化言论理智的观点认为中国在反倾销问题上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从反倾销指控的根源来看,进行市场化改革20多年的中国仍被发达国家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从反倾销的结果来看,从1987年到1997年的10年间,WTO成员国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有247起,占各成员国提起反倾销调查案总数的11.25%,其中有158起裁定倾销成立,占裁定总量的15.3%,通过把这一比例和中国占世界贸易份额相对照,很容易得出结论:中国是反倾销最大受害者。
数字的确让人震惊,也令人感到沉重和发人深思。
我说发人深思就是不主张以过分情绪化的心态来看待反倾销问题。
其实,反倾销说到底只是个经济层面上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正常现象,同样在1987年到1997年的10年间,不是还有没针对中国提出的1949起反倾销调查吗?同样是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美国和日本之间以及欧盟和美日之间不是也经常发生反映反倾销本质的贸易战吗?再说身边的事,就在我们国内市场化程度很高的一些行业(比如家电),企业之间对倾销的相互指责难道还少?
如果说自由贸易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之一,那么也可以说有市场经济就有贸易纠纷,就有倾销和反倾销。
这一前提下,针对欧盟和美国等地区对我们的指控,或者说针对这种由发达国家制定的贸易规则,我们的态度只能有三种:不理、改变和适应。
不理是不可能的。为了加入WTO,为了加入全球经济体系,我们主观上付出了太多的努力,而且在客观上,全球化的浪潮是谁也无法阻挡的,“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这个道理早在20年前我们就明白了;
改变贸易规则也是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一个被世界上200多个国家承认的规则,身在其外的只有20个国家(而且多是经济不太发达的国家);
可以说,只有适应才是惟一的选择。关于这方面的大道理也很好理解,“适应全球贸易规则”的说法绝不是我的发明,关于反倾销方面存在情绪化言论,只能说明在真正需要我们适应的具体的全球经济规则来临之际,有些企业或个人不能一下子接受而已。
当然,适应是要积极主动地适应,所谓积极主动,说大了就是要更快地推进改革开放进程;说小了就是要在平和的心态下勇于应诉反倾销指控,积极地去研究反倾销问题,用全球贸易规则范围内的手段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不久前表示,为配合中国即将加入WTO,中国政府正加紧修改外贸政策,并草拟新的法规如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等。
我想这正说明了其中的道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