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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油价的管理办法和现状


 
    1998年国家组建了石油天然气集团和石油化工集团,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产供销一体化。6月国家计委推出《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贴水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这次改革的实质是基本确立了与国际油价变化相适应。但是,由于1998年—1999年初国际原油价格一直在底位徘徊,为避免产油企业陷入困境,国内原油价格并未与国际真正接轨。
  去年11月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90号无铅汽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2797元提高到2937元;0号柴油由每吨2408元提高至2529元。同时,将汽油标准品由90号含铅汽油调整为90号无铅汽油,相应调整汽油品质比率。
  国家计委于今年2月份和5月份、6月份和7月份4次调整成品油价格,至7月底,国内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调至每吨3710元和3104元。并于7月14日宣布上调油价的同时指出,我国原油、成品油价格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市场接轨,但在时间上滞后约一个月。
  8月份,国家计委今年第五次提高成品油价格,至8月底,国内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为每吨3980元和3264元。